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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2023-08-16 10:40:27 来源:陇东报 分享到:


(资料图)

镇原县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每日甘肃网8月16日讯据陇东报报道(庆阳融媒记者白勇涛)今年以来,镇原县围绕肉鸡、草畜、瓜菜、苹果、药材五大主导产业培育,创新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发展方式,为产业注入新动能。

镇原县按照“规范管理、注重绩效、有偿使用、循环投放”的思路,把支持县内从事农畜(禽)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营销,管理运行规范,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的农业产业发展一次性财政无偿补助变为有偿补助,设定期限、到期收回、滚动使用,且作为今后扶持的主要方式,持续运用推广,实现扶持资金效益提升。专门成立国有平台公司,具体管理使用农业产业扶持资金,农业产业经营主体以项目形式向国有平台公司提出资金申请,国有平台公司对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资金用途、效益目标、额度期限等开展调查和可行性研判,提出资金初审意见,汇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国有平台公司,国有平台公司与经营主体签订扶持协议,将扶持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实现财政资金的精准注入和效用发挥。

为防范以借代补循环资金投放风险,镇原县对达到相应标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其注册资金、资产总额、固定资产规模、年销售收入、联农带农户数、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不同的借补额度和期限。以借代补扶持资金以有偿使用为主,期限较长的依据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一定利息。借补期限实行“一企(社、场)一策”,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年,一年内(含一年)还款的,不收取利息;两年内(含两年)还款的,可按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收取利息;使用时限超过两年的,可按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一年到期按时还款的可以考虑延期使用一年,最多可免息使用两年。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产业发展需要,建立补充机制,到期收回的资金,循环投放,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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